为扎实推进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及水污染防治工作,切实解决村庄环境“脏乱差”问题,改善流域水环境质量。在世界环境日到来之际,6月5日,市生态环境局在我公司组织召开了《乐山市2020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“千村示范工程”实施方案》与《岷江流域乐山段水污染防治总体实施方案(二期)》(以下简称《方案》)技术审查会。参会单位有乐山市发展改革委、乐山市财政局、各县(市、区)生态环境局等单位及相关专家。
与会各方分别从编制依据,项目实施的必要性、可行性,绩效的可达性及资金概算等方面,对相关《方案》认真开展了论证及审查,一致认为:《方案》编制依据充分,目标明确,实事求是,符合实际,技术工艺可行,资金概算基本与实际相符。 《方案》涉及流域污染治理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、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、流域监管能力建设四大类,共计约30余个子项目。项目主要分布在市中区、金口河区、峨边县、沙湾区、五通桥区、井研县、犍为县、沐川县、夹江县等9个县(区),总投资20多亿。方案实施后,可进一步保护水资源,防治水污染,改善水环境,修复水生态。 市生态环境局岑正山副局长莅临指导,并提出了几点要求:
一、编制单位根据专家及各方提出的意见再汲取,再提升,务求项目精准,措施精准,目标可达。
二、各县(市、区)在实施中,加快进度,加大力度,尤其提高项目落地率,尽快形成实物量。
三、各级各部门及服务机构要加强学习,充分把握新时代新要求,特别是在项目包装申报过程中,要读懂并理解申报要求、申报条件、支持范围,做到问题识别到位,目标明确可达,项目支撑性强,尤其确保项目的落地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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